您好,欢迎来到娄底党建网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干部工作 >> 公务员管理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党建网 发布时间: 2015-04-13 字体:【】【】【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科: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提出的“干部从基层来、到基层去”,“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精神,以及省、市组织人社部门关于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度组织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锻炼对象

到基层锻炼的对象是:自2002年实行全省公务员四级统考以来,录用到市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市直机关中其他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锻炼对象(已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锻炼的公务员可不再列入锻炼计划)。

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对象和范围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锻炼去向

到基层锻炼的公务员一般安排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即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锻炼。接收单位安排锻炼人员工作,应重点面向直接服务基层群众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一线岗位。

三、锻炼时间

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时间为1年。锻炼期间因事因病请假或其他原因离开基层锻炼工作点累计超过30天的,要相应延长锻炼时间。

四、组织方式

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原则上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分期分批实施。对于公务员人数较多的单位,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有计划地自行组织实施。

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定有关县市区作为锻炼基地。基地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基层锻炼工作点。

市直机关(单位)到基层锻炼人员初步定于20153月底下派到位。请派出单位填写好每个下派干部的《娄底市到基层锻炼公务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四份,于201532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五、锻炼人员安排管理

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原则上应与派出单位的工作脱钩,在锻炼的具体岗位安排上,有条件的可与其在派出单位所任职务相适应。需要在锻炼单位挂职的,所挂任职务不占锻炼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原则上职务安排不得高挂。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理挂职手续。涉及依法任免的,要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公务员到基层锻炼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不转,在派出单位所任职务不免,享受派出单位各项福利待遇。有关生活补贴、来往锻炼单位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解决;因在锻炼单位工作产生的工作费用由锻炼单位负责解决。不得在锻炼单位领取额外的工资和报酬。

公务员在基层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锻炼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以锻炼单位管理为主。锻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培养联系人,负责搞好传帮带。具体锻炼单位为村(社区)、中小学校、中小企业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应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或主管机关党组(党委)负责管理。

公务员在基层锻炼期间的年度考核,由锻炼单位为主负责组织;锻炼期间的表现,作为其任职定级、晋升职级等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公务员到基层锻炼,是培养和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刻认识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锻炼基地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具体负责,制定锻炼方案,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跟踪管理,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管理考核。到基层锻炼的公务员所在派出单位与接收锻炼单位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对锻炼人员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考核。接收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约束,切实抓好对锻炼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保障。锻炼单位要合理确定锻炼人员岗位职责,建立锻炼工作台帐,通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锻炼人员充足的锻炼时间;要帮助锻炼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搞好安全保障,为其创造较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要通过严格的培养联系人传帮带制度,保证锻炼人员得到及时指导和全面锻炼;锻炼期满时,要对锻炼人员的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派出单位要支持、配合锻炼单位加强管理,通过定期走访,及时发现和处理锻炼人员思想、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通过加强跟踪管理和考核,全面了解锻炼人员的表现情况;锻炼期满,要会同锻炼单位对锻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把考察情况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注重锻炼效果。到基层锻炼的公务员要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锻炼目的、珍惜锻炼机会,积极参加锻炼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组织生活,严格遵守锻炼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自觉接受锻炼和考验。要多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通过基层锻炼来丰富阅历、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树立良好形象。为确保锻炼效果,公务员在基层锻炼期间,要做到“五个一”,即记好一本工作日志,完成一篇综合性调研报告,提出并实施一条适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主持或参与一件基层锻炼单位的办实事项目,撰写一份思想工作总结。锻炼期满时,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向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派出单位书面汇报锻炼工作情况和“五个一”落实情况,并认真填写好《娄底市到基层锻炼公务员总结鉴定表》。

附件:

12015年度娄底市组织公务员到基层锻炼人员名单

2、娄底市到基层锻炼公务员登记表

3、娄底市到基层锻炼公务员总结鉴定表

 

 

 

中共365手机版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3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