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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党建工作远程信息平台管理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2-29 字体:【】【】【

为加强对娄底市党建工作远程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系统维护,确保信息平台安全、稳定、顺畅运行,现吸收外地管理经验,结合娄底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信息平台由365手机版主办,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娄底分公司提供通讯网络支持,神龙科技公司负责技术维护。

第二条、信息平台的工作主要为信息的发送、信息的收集、信息的统计、分析,信息的处理四项工作。

第三条、信息平台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核批的“10657380008800”作为专用短信息服务代码,所发信息均署名为“365手机版

第二章信息的发送

第四条、信息平台短信息发送对象目前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干部、远教站点操作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收信息人(群)

第五条、所有要经过信息平台发送的短信息一律经过三审制:科长初审,分管副部长审定签字,组织部长签发;其他单位要求通过信息平台发送的短信息,由各单位正职领导审签,报送市委组织部分管远教中心的副部长审定签字,组织部长签发,未经组织部长签发的短信息工作人员一概不得对处发送。

第三章信息的收集、统计及处理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每天要开机查看有无收到信息,对所有经过信息平台收到的信息要及时下载打印交有关领导阅示

第七条、工作人员负责储存短信息,以备查询。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根据信息的内容对信息进行分类归纳,及时上报给部领导,为部领导了解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八条、对专题信息调研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统计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四章 平台管理的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九条、成立信息平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担任副组长,远教中心全体同志担任组员。

第十条、信息平台的日常操作、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负责,中心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系统平台的操作运行和安全维护。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遵循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操作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保密意识,不得向外泄露信息平台中有关内容。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对所有短信息在发送前都要进行核稿,在发送后要记录发布时间,并做好信息发布的归档工作

第五章 平台的安全与维护

第十三条、信息平台服务器存放在市委组织部大组工网机房,专人管理,专机运行,专线连接,防止非法用户对信息平台的攻击和破坏,确保信息平台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信息平台操作用电脑应当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发现有人为恶意攻击平台系统的迹象,要及时报公安机关网监支队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信息平台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系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及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八条、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娄底分公司要及时增添由市委组织部提供的信息发送对象的相关资料,并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第十九条、移动公司要负责及时处理系统平台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并负责做好系统软件的后续完善和开发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8月2日